地块规模大、地形平坦、水源有保障的,原则上按水田标准建设
本报讯 (记者 李 风)记者近日获悉,今年浙江省计划垦造新增耕地17万亩,同时深入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60万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月21日印发的《2014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要点》提出,要把新增耕地质量建设放在首位,地块规模大、地形平坦、水源有保障的,原则上要按照水田标准实施项目建设。
浙江厅强调,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从源头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和矛盾。坚持统筹规划、先建备补、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垦造耕地项目建后管护耕种补偿制度、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提升制度,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加强垦造耕地项目实施监管,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制度、群众监督制度、部门联合验收制度和信息报备制度,强化省市复核监管。
浙江厅指出,要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研究耕地保护补偿范围和补偿对象、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和使用监管措施、保护补偿工作机制和激励政策,探索建立覆盖全省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