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分等那些事(一):历史知多少

添加时间:2019-01-10 作者: 来源: 添加人: admin

土地乃“万物之源”,土地很重要!粮食很重要!重要!重要!以图为证,此处不多说,直奔主题。


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历史就是土地评价的历史,我国土地评价历史悠久。公元前两千多年前夏禹时期,《尚书•禹贡篇》,将我国的疆域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并按土壤颜色、土壤质地、水分状况把土地分为三等九级,即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级。冀州:厥土惟白壤, 厥赋惟上上错,厥田惟中中。兖州:厥土黑坟, 厥草惟繇,厥木惟条。厥田惟中下,厥赋贞, 作十有三载乃同。青州:厥田惟上下,厥赋中上。 徐州:厥田惟上中,厥赋中中。扬州:厥田唯下下,厥赋下上,上错。荆州:厥土惟涂泥, 厥田惟下中,厥赋上下。豫州:厥田惟中上,厥赋错上中。梁州:厥土青黎,厥田惟 下上,厥赋下中,三错。雍州:厥土惟黄壤,厥田惟上上,厥赋中下。

(也有说:禹贡应该是战国时期一位地理学家的作品,因担心人微言轻而寄名大禹。所以禹贡里九州以及土地等级的划分应该不是大禹时期完成的。)

2000多年前,《管子•地员篇》,按土色、质地、结构、孔隙、结聚、有机质、盐碱性等肥力因素并结合地形水文等条件对土地生产力进行定量评价,将“九州”土壤分为十八种基本类型,按其性质对于农林生产优劣的差别依次相序,并概括为“上土”、“中土”和“下土”三等。这三等土地各有六类土壤,每类土壤又分五种,共九十种。《管子•地员篇》所提出的土地评价的精辟思想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下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上土:息土、沃土、位土、隐土、壤土、粰土;中土:怸土、垆土、鉴土、剽土、沙土、塥土;下土:蕕土、弘土、殖土、斛土、凫土、桀土。


《周礼》中载有周朝的官制,设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等。地官负责管理土地的图纸及基本建设、农林行政等,利用地图,了解土地面积、并根据地形与土壤性质,将土地划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五类,并规定了适种作物和土地利用方向。还根据土壤的色泽和质地,分别施用各种粪肥,观察地形与投入劳力等情况,制定贡赋。


北魏至唐朝中叶,实行的是均田制,将土地分为露田、桑田、麻田、宅地4种。露田指种植粮食的耕地;桑田指种植桑、榆、枣树等经济林木的土地;麻国指种麻地;宅地指建筑房屋用的宅基地。农户按规定的授田数额负担其租税义务。

北宋实行“方田法”,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田(约4166.5亩),在方田的田角,立土为峰,四周植树为界。在丈量土地面积的同时,还调查地块的地形、土壤颜色、土地肥力,据以评定土地质量,进行土地登记,建立土地台帐。


南宋公元1142年,为解决地籍散乱,逃避税收和国家财政收入,曾实行“经界法”。令各户各乡建砧基簿,砧基簿除按规定格式记载各户田亩数量、质量和用途,还绘有地块示意图,标明四至,按图校地。凡未经砧基簿登记的田亩,官府不予承认,可没收其地权。

明朝洪武四年,朱元璋为下令设立户口和分图,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土地清查,编制全国土地总登记簿——鱼鳞图册。图册分总图和分图。总图是把一个州、县或一个乡管辖内的田地绘制在一起,挨次排列,形似鱼鳞,故名鱼鳞图册。


清朝康熙年间经过三十年测量,测制成《皇舆全览图》。乾隆八年,颁布了田亩“丈量规则”,还制造了“铸铁标准弓”,以宽一步,长十百四十步为一亩,统一了全国田亩丈量的标准尺寸,并在全国各地进行地籍测量,测制居《乾隆内府皇舆全图》。田亩“丈量规则”可以说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测量规范。


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南京),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它规定按产量评定田地的等级,将田地分为三等九级,主是用极为简易的方法对农用土地进行经济评价。


1914年,为“招人承垦,以辟地利”北洋政府拟订了《国有荒地承垦条例》,条例中将“承垦地之地价分为五等”其分别为: “产草丰盛者为一等,每亩一元五角;产草稀短者为第二等,每亩一元;树林未尽伐者为第三等,每亩七角;高低干湿不成片者为第四等,每亩五角;卤斥砂渍未产草之地者为第五等,每亩三角”。

1951年,查田定产,为了确定其农业税率,达到合理负坦,有关部门采取发动群众、民众评议、逐级平衡的方法,对全国的耕地划分了类别、评定了土地等级及常年产量,并以此作为确定农业税的依据,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简单的土地经济评价。


50年代至60年代,为了开垦荒地资源,振兴农业,从农、林牧业大农业角度,开展了对荒地资源的综合性评价,产生了两个较为系统的土地评价体系。一是由原农垦部荒地勘测设计院提出的四级分类评价体系,即区、副区、等和级,按水热条件把全国划分为区和副区,在副区下又按开垦措施的难易程度划分4等;二是由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提出的三级分类评价体系,即类、等和级。

1958年至1960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第一次土壤普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耕地进行调查和评价。当量的评价主要是对农民的经验的整理和总结。

1979年至1985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全部土壤类型进行了一次资源性调查,以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及其属性为土壤分类依据,采用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5级分类,分级完成不同比例尺的土壤制图,并编绘相应的土壤类型图、土壤资源利用图、土壤养分图、土壤改良分区图。


20世纪80年代初,参照FAO的《土地评价纲要》,结合中国实际,由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石玉林主持拟订了《1:100万土地资源图》分类系统,该系统分为土地潜力区、土地适宜类、土地质量等、土地限制型和土地资源单位5个等级。


1986年,原农牧渔业部的土地管理局和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等单位依据国内外土地评价理论和在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县级土地评价技术规程(试行草案)》,主要以水、热、土等自然条件为评价因素,划分农用地自然生产潜力的差别,以定性评价为主。

1989年8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订了《农用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征求意见稿),并在土地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在全国选择了6个试点县进行了农地分等定级工作。

1996年,农业部颁布了农业行业标准《全国耕作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把全国划分为七个耕地类型区、十个耕地地力等级。


199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又提出了《农用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并在北京召开了研讨会,会议认为,此《规程》以土地生产潜力理论为基础,开展农用地质量评价的技术思路是正确的。其后部分省、市(县)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的农用地分等定级和估价工作,提供了区域性的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2001年1月,《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通过了国家验收,2003年发布《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


2009年,国土资源部历经10年完成了全国农用地分等,将全国耕地划分为15个利用等别,首创了大比例尺多要素耕地分等理论,集成创新了高精度定量化耕地分等成套技术,填补了全国大比例尺耕地分等的空白。


2012年发布《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7-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7-2012)。


2011年至2012年,国土资源部部署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通过补充调查,更新有关资料数据,形成了全国31个省(区、市)与最新土地调查成果一致的耕地质量等别成果。

参考文献:《土地资源研究文集第一集》、《土地经济学初编(试用、征求意见用)》、《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研究:以惠州市惠城区耕地为例》、《地籍测量(测量工程技术专业)》、《土地评价与管理》、《农业自然资源概论》、《新土地管理法实务全书》、《土地管理概论》、《新疆城镇土地定级估价信息系统实现》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与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实务全书第一册》、《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河北卷》 、《土地大辞典》、《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另外,感谢网络图片资源,原创辛苦,如有涉及侵权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