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文聚:要破除粗放用地的思维惯性

添加时间:2018-07-07 作者: 来源:土地学人 添加人: 杨永侠

2018年6月25日是我国第28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全国“土地日”当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开通特别节目《今天我值班》,请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郧文聚到直播间,就自然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问题为听众和网友答疑解惑。

近日,自然资源部组建后首次集中公开通报了16起违反土地、海洋、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涉及6起土地案件,2起海洋案件,4起矿产案件和4起林业案件。

所通报的土地案件涉及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农业嘉年华项目、建设洗煤厂、修建道路、建设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以及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基长大道等行为。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查执法工作小组召集人崔瑛表示:“以设施农业为名目或者以农业为名实施非农建设的,这在农业土地利用上是比较普遍的(违法违规行为)。”

所通报的矿产案件则主要涉及非法采矿和越界开采等行为。据介绍,无证采矿、乱采滥挖可能造成山体的破坏或地面的塌陷。这些不仅损害环境,而且对百姓的生存生计也会造成影响。

林业案件方面,据介绍,2017年全国共发现林业行政案件17.33万起,查结16.69万起。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违法破坏森林资源和滥捕滥猎、滥采滥伐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方面。

此外,2起被通报的海洋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未经批准非法填海实施项目建设。

自然资源部表示,将继续重点查处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擅自围填海、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湿地、毁坏林地草地等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边申请、边审批、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及化整为零、越权审批的做法。

中国之声:报道中提到,农业土地利用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些是以农业项目为名进行的非农建设。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类问题的出现?这对农地会造成什么危害?

郧文聚:刚才自然资源部通报的四类案件都是典型案件,全国的案件远远不止这些,这是抓了一些典型来起警示作用,公示了一批。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类问题?我讲几个主要的原因:第一,应该说历史欠账是造成违法用地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当然,这里占的是农地,实际上并不是农地本身的问题,有的也是发展的问题,是工业的问题,是城市的问题,是其他方面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要弄清楚,这是历史欠账所造成的,我们现在要补回去。

第二,应该说是不平衡增长带来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过去我们的农村发展应该说是个短板。农村地区的建设或者农业经济的增长是一个很大的需求。这样的话,也造成了一部分的冲动,会对农地的违法、违规利用形成一种很强的压力.

第三,我们过去粗放发展用地这种思维惯性也是一个原因。不顾及现在的一些新体制、新时代、新要求下的严令,比如说,不顾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不顾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不顾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比如说,在乡村发展,甚至扶贫、经济福利方面也有这样的问题。

从所带来的危害来讲,我觉得一个根本的危害,主要还是造成了一些难以恢复的伤害,尤其是对农地。农地是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如果把农地毁坏了,毁坏的不仅是农地的生产功能,更重要的是,毁坏了它的生态功能。这对永续发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冲击和伤害。

中国之声:刚刚报道里提到“严肃查处边申请、边审批、边施工的工程,以及化整为零、越权审批的做法”。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

郧文聚:说句老实话,用途管制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用途管制提出来已经几十年了,就是按规定的用途、规定的条件来使用土地,如果要转变用途,应按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批。这是用途管制本身的一个基本要求。问题是,有“三边”——边申请、边审批、边施工的,也有越权、违规的审批问题。

怎样才能够实现最严格的用途管制?我觉得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还是要科学规划。规划是“画圈”的,在哪个地方干什么,这个是用途的前提,圈外不准干这个事;第二,在圈里要定规则。怎么样用这个地,按照什么要求使用这个地,这些也应按照规则来办,尊重规则;第三,不论是管制政策也好,规划也好,应该建立在科学数据的支撑之上,如果没有科学数据的支撑,我感觉,用途管制实际上难以落实。举个例子来讲,现在上海建设用地零增长,它说地不够用。但是,真正造成地不够用的,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是制度性原因,二是工程技术性的原因。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制度安排得比较合理,能够“需要用地就能用得上”。如果我们的地不太好用,但是通过工程技术的改造能够好用,这样就不会出现问题;第四,我认为,还有要尊重管制秩序的问题。只有秩序做好了,才能够落实善治;第五,就是少数领导干部不能继续在惯性的道路上跑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