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将保护耕地作为2014年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之一,明确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将永远不得占转为他用,比基本农田更具约束力、强制性,其特殊地位对于我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意义极其重大。当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具备3个有利条件:
一是有精准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作基础。耕地入选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主要依据是其区域作为耕地利用的优势性,包括地理位置、耕地质量、土壤肥力,即光、热、水、土资源的相对优异特性。与此同时,还包括其区域土地利用的相对优异特性,耕地比重大、集中连片、优质高产高效。这些优异特性的科学表现形式是耕地质量分等成果。耕地分等成果是当前国内最具权威、最有可信度的反映耕地质量的数据,定量、定位地反映出了区域耕地的空间质量分异情况和规律。目前为止,全国基于二调成果的耕地质量分等成果已经完成。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中,理应以分等数据作为基本依据。
二是有科学的空间分析方法作支撑。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理论、方法和程序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证研究,取得了可喜的科研成果。比如,基本农田聚集区的筛选研究,就是依据二调耕地图斑、耕地分等成果,参考土壤地球化学调查数据,使用空间聚类方法,筛选出耕地比重大、质量等级高、累计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基本农田聚集区,作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先备选区。而耕地质量高但空间分布不连片,或空间分布连片但质量较低的耕地,在高标准建设和实施永久保护上都有一定难度,长期来看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生产,不作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备选区。备选区确定后,再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对备选区进行具体分析,同时考虑城市发展边界、居民点分布和农民意愿、生态红线等条件,按照科学民主的程序,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地。
三是有合理的建设制度和管控规则作保障。从我国耕地集中区的现实条件看,传统农业优势集中区的土地利用上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黄淮海农区土地利用比较乱,细碎化严重;长江中下游农区建设用地比重大,农田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东北农区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农田基础设施差,水土流失风险极大。永久基本农田备选区确定后,必须制定有效的管理与建设规则。首先,严格管控土地利用类型转换,使区内耕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建设用地只能退出,不能进入。其次,严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升区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加强土壤地力培育养护和合理利用,不断提升耕地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利用能力。再次,分级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国家立法保护百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省立法保护十万亩以上的,市保护万亩以上的,县保护千亩、百亩以上的。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