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耕地与粮食以及“三农”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保护耕地不仅是保护农业生产力,也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保护耕地,与“三农”息息相关
一是耕地在农业中的基础作用。无论工业化程度如何高,城镇化步子如何大,信息化发展如何快,立足国家粮食安全这一宏观角度和战略高度,我国农业总体上仍应坚持以农为根本、以地为基础、以粮为核心。因为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而离开耕地谈农业,农业将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二是耕地在农村中的稳定作用。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压力加大的形势下,稳定农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稳定农民就业,稳定农村社会秩序。近几年,一些地区大肆征占耕地,侵犯了农民合法利益,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土地乃国脉所系,民生所依。保护好耕地,等于为农村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耕地对农民的保障作用。目前,我国农村还没有全面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耕地不仅是农业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是一种历史必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是渐进推行的。对多数农民来讲,目前还离不开农业生产,离不开农村生活,离不开耕地保障。
注重激励,主动保护有动力
目前在耕地保护上,普遍存在着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其根源是缺乏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只有主动的、积极的保护,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一方面,要解决农民种粮积极性问题。按市场规律办事,通过经济手段,特别是综合发挥价格杠杆、财政政策、税收调节等作用,提高粮食生产的产出效益,使农民从种粮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作为耕地使用者的种粮积极性,进而增强他们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将珍惜、保护、高效利用耕地变为自觉、积极的行动。
另一方面,要调动产粮地区政府的积极性。财权不足、事权过多是许多地方政府面临的现实矛盾和困难。只有国家综合施策,加大对产粮地区的财政投入和农业补贴,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使这些地区在履行保护耕地责任、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回报,解除其后顾之忧,才能激活其保护耕地的内在动力。
优化布局,片、线、点相结合
优化耕地布局,实质上也是落实保护耕地的责任。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量大的地区,在享受用地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保护耕地的义务。不能因为区位优势多、土地市场价值大、建设用地产出效益高而逃避保护耕地的法定责任。
在全国耕地总体布局上,应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片、线、点结合。突出“片”--突出全国粮食主产区,进行大规模、高标准、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保证耕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产能增加,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守住“线”--在优化开发的三大经济圈和众多城市群周边,保证一定数量耕地,要看得见稻田麦浪和“青纱帐”,形成环状绿色覆盖,发挥耕地的生态辅助功能,并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补充性作用。抓好“点”--在西部生态环境脆弱、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地区,不宜规模开发和连点成线、集线成片,重点在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上下功夫,提高星罗棋布各“点”的产能,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辅助性作用。
在区域保护耕地布局上,按照区域统筹、综合规划、规模推进的原则,组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在区域内突出优质耕地的保护,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保证生态用地的面积,整合闲散地的利用,进行污染地的治理,开展退化地的改良,着眼综合整治效益。通过整治,建设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时调整区域内各类用地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作者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