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耕地破坏鉴定技术规范

添加时间:2014-04-14 作者:谢 岛 齐晓琪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添加人: 杨永侠

为了规范海南省耕地破坏鉴定工作,依法惩处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犯罪行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印发《耕地破坏鉴定技术规范》,明确了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相应的技术规范,填补了海南省在这方面的空白。

《规范》对耕地破坏鉴定方式、破坏行为、破坏程度、鉴定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在耕地上硬化、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人为挖损、塌陷、压占耕地,在耕地上挖砂、取土、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其他物料,在耕地耕作层人为堆放、抛洒有毒有害物品和其他污染物以及其他造成耕地毁坏的形式,应认定为耕地破坏。

《规范》,明确耕地破坏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其中,将未经允许在耕地上硬化、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破坏行为认定为重度破坏。《规范》的出台使海南省耕地破坏鉴定工作更具操作性和法律效用。